《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也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网上申领预约流程
温馨提示:
1.办理时间:上排院区出生证办理: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电话2780793。江北院区出生证办理:周一至周五:9:00-12:00;周二、周三、周五:14:30-17:30;电话2780300。(节假日除外)
2. 现场办理: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 网上预约领取:新生儿父母其中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手机。
4.新生儿名字请使用通用规范汉字,仔细考虑清楚,《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正确打印,即产生法律效力,不能更改。
5. 住院分娩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内容真实有效与住院病历信息一致,否则将影响《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
6.《出生医学证明》请妥善保管好,不能涂改、过塑胶等,《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不得自行撕开,否则造成废证。
7.如有特殊情况请先咨询出生证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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